
近日,威斯康辛大學校友研究基金會起訴蘋果A系處理器侵權一事有了最終消息,美國一個陪審團周五裁定,蘋果在未經(jīng)允許的情況下,在iPhone、iPad使用威斯康辛大學校友研究基金會的芯片專利技術,應該向其支付2.34億美元賠償。
早在2014年1月,威斯康辛大學校友研究基金會就曾對蘋果發(fā)起訴訟,稱蘋果侵犯了他們在1998年申請的一項名為“并聯(lián)處理計算機基于表的數(shù)據(jù)分析電路”的專利,其中包含一種提升處理器效率的方法。
威斯康辛大學校友研究基金會認為,蘋果A系列處理器侵權了他們的專利,其中涉及A7、A8和A8X處理器,而它們廣泛被使用在iPhone 5s、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等智能手機,以及多個版本的iPad平板電腦。
而在最近的訴訟中,威斯康辛大學校友研究基金會還指控蘋果最新的A9、A9X也侵犯了其專利,而這兩款處理器被分別用在iPhone 6s/6s Plus以及iPad Pro上。
最早,威斯康辛大學校友研究基金會要求賠償8.62億美元,隨后降低到4億美元。而現(xiàn)在,蘋果被判定賠償2.34億美元。
有意思的是,外媒拿出這樣一份計算結果:
在2015年上半年,蘋果每天的利潤是1.347億美元,如果這個判決生效,大約相當于蘋果42小時的利潤。
當然,蘋果肯定不會乖乖掏錢,他們已經(jīng)表示會繼續(xù)上訴。對于蘋果這樣的公司來說,專利侵權訴訟,早已經(jīng)見慣不怪了。